职工医保在本省异地住院的报销方式主要分为两种情况:直接结算和手工报销,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直接结算(适用于已备案或符合条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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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成功后,在异地定点医院就医时可直接刷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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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可报销住院费用(包括床位费、药品费、诊疗费等),具体比例和起付线按参保地政策执行(如北京城镇职工门诊起付线1800元,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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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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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社保卡或医保卡、身份证、住院病历等材料,在异地定点医院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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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医院未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需先垫付费用,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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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工报销(适用于未备案或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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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人员
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需先垫付医疗费用,回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身份证、医保卡、住院记录等材料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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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就医
未备案人员若在异地急诊就医,可先全额垫付,回参保地后申请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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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居住或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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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在外地居住者可申请异地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后回参保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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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或长期驻外职工可申请异地安置,费用先自付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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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材料
需提交出院小结、发票、用药明细表、异地就医证明等材料。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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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不同城市对报销比例、起付线等政策可能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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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覆盖范围 :目前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已覆盖多个地区,但具体医院需提前确认是否开通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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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付费用保存 :全额垫付的费用需保存好结算单据及证明材料,避免影响报销。
通过以上方式,职工医保在本省异地住院的报销流程可规范进行,确保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