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后12个月内
根据2025年厦门市生育津贴的最新政策,申请截止日期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申请时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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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需在分娩后 12个月内 申领,具体为分娩次月15日至宝宝1周岁前(即2025年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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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津贴
需在手术之日起 6个月内 申领。
二、核心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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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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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需在分娩/手术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含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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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缴费期间跨年,需确保生育/手术当年缴费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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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生育津贴由社保局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用于补偿生育/手术期间的生活费用。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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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影响 :超过申领时限将无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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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需提交身份证、生育证明、医疗费用发票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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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责任 :单位需按时申报并垫付费用,职工仅需提供材料。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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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缴费 :若涉及异地缴费月份,需先办理转移手续后再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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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晚育 :符合政策的女职工可申请延长津贴支付期限,具体以最新政策为准。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中心,确认材料准备及流程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