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贵州生育津贴的相关政策,生育津贴的发放方式及标准如下:
一、发放方式
生育津贴 不按月发放 ,而是 一次性发放 。具体流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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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计算 :以职工生育或流产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乘以12个月再除以365天,得出单位月均缴费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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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额确定 :将计算结果乘以实际产假天数,得出总津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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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支付 :由用人单位在职工生育或流产手术结束后的6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并一次性发放。
二、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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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按职工生育或流产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可能高于或低于职工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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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数标准 :根据妊娠周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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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不满12周: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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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周: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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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8周: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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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或超过28周终止: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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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调整 :若职工本人工资高于月均缴费额,按职工本人工资发放(但不得低于职工月均缴费额)。
三、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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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贵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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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费满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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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和省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
总结
生育津贴以一次性发放为主,发放金额根据职工缴费基数和实际产假天数计算,无需按月申报或发放。若对具体金额有疑问,建议职工生育后及时向单位或社保机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