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新农合)的报销比例及规则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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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报销比例:60%
限制条件: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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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40%
限制条件: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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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
报销比例:30%
限制条件:无明确限额,但存在起付线(如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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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20%
限制条件:无明确限额,但存在起付线(如50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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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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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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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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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医院: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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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医院: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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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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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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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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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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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医院: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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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 60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时,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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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偿 :镇级风险基金对超过5000元部分分段补偿(65%-70%),尿毒症门诊、肿瘤门诊等特定疾病有额外补偿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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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封顶线 :个人累计报销金额封顶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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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政策 :跨级转诊需备案,转出地起付线按转入地标准执行。
四、门诊特殊病种
部分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可按更高比例报销,但需办理《就诊证》。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