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日照市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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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比例可达60%至9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通常为4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通常为20%至30%。经转诊至市外定点医院,按县级医院比例报销,如县级医院报销65%,则异地报销比例为52%(具体比例可能有所不同)。未转诊或探亲务工人员按70%比例报销,起付线600元。分段补偿如5001至10000元部分报销65%,10001至18000元部分报销70%,超过部分按50%累加,年封顶25万元。特殊病种(如尿毒症、肿瘤放化疗等)年补偿限额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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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乡镇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通常较高,部分地区可达70%,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新规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可达80%,但也有说法认为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的报销比例为60%。两病门诊报销(高血压、糖尿病等)使用“两病”用药目录中乙类药品的,个人需先自付10%,剩余部分按法规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慢性特殊病种门诊报销门诊慢特病报销时不设起付线,在相应病种年度报销限额内,按新规范围内费用的70%(乙类项目先由个人自付10%后计算)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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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分段补偿5001-10000元报销65%,10001-18000元报销70%,超过部分按50%累加,年封顶25万元。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因政策调整、地区差异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您联系当地的新农合管理部门或访问官方网站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