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后60-180天内
根据上海市生育保险政策,生育津贴的申领时间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领时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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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时间范围
生育津贴需在分娩后 60天至180天 之间申请办理。 若超过180天未申请,将无法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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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 若用人单位代缴生育保险,需由单位在分娩后90日内向社保部门申报。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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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缴费要求
- 生育保险需连续足额缴费满 9个月 ,否则需由用人单位承担生育津贴。 - 生育行为需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的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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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申领时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生育医学证明、出院小结等材料。委托他人办理需额外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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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方式
生育津贴一般先计入单位账户,再由单位发放给个人。
三、政策依据
以上信息依据《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执行。
总结 :上海生育津贴需在分娩后60-180天内申请,且要求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9个月。建议生育后及时与单位沟通申领流程,避免错过申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