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育险报销社保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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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的缴费要求:用人单位需要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在职工生育期间继续为其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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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具有上海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已经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具有上海市城镇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具有上海市城镇户籍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不具有上海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与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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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要求: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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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要求: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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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提交要求:在办理生育保险报销时,需要提供一系列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人有效身份证、《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生育医学证明》、本市开立的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等。
请注意,具体的报销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更新,因此在办理报销时,建议及时关注最新的官方公告或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