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医疗互助金的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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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指起付线至封顶线最高支付额度以内),由职工承担的自付一部分的费用,扣除1800元起付线后按20%(劳模和特困职工按25%)比例核算互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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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指起付线至封顶线最高支付额度以内),由职工承担的自付一部的费用,首次住院扣除1300元(二次含二次以上住院后扣除650元;特困职工首次住院扣除650元,二次含二次以上住院扣除325元)起付线后按20%(劳模和特困职工按25%)比例核算互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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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住院医疗费用在封顶线以上的费用:职工门诊、住院自付一费用达到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后,仍发生医保范围内自付一费用,在封顶线以上至50000元以内,可享受40%的互助金,最高报销额为20000元;50000元以上至100000元部分,可享受60%的互助金,最高报销额为30000元;100000以上至150000元部分,可享受80%的互助金,最高报销额为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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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医疗费用:包括康复费用、特殊治疗费用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报销范围和标准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的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工会组织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