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元到800元
烟台市职工医保住院起付线标准为: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居民医保住院起付线标准为: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
一、职工医保住院起付线标准
第一次住院:
- 一级医院:200元
- 二级医院:500元
- 三级医院:800元
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降低50%。
第三次及以上住院:不设起付标准。
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多次因放疗、化疗、靶向药物治疗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只扣一次起付标准。
中医医疗机构:自2024年1月1日起,烟台市定点中医医院机构职工医保住院起付线较同级综合医疗机构降低20%。
二、居民医保住院起付线标准
第一次住院:
- 一级医院:300元
- 二级医院:500元
- 三级医院:800元
第二次住院:起付线标准降低50%。
第三次及以上住院:起付线标准每次均按100元执行。
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因放疗、化疗、靶向药物治疗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只扣一次起付线。
三、普通门诊起付线标准
职工医保普通门诊:
-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200元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400元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00元。
居民医保普通门诊:不设年度起付标准。
四、门诊慢特病起付线标准
甲类门诊慢特病:年度起付标准为300元。
乙类门诊慢特病:年度起付标准为300元。
五、其他保障
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不设年度起付标准。
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门诊用药保障:不设起付标准。
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4万元年度起付标准后,可享受大病保险报销。
通过以上分点阐述,相信您对烟台市医保起付线标准有了全面的了解。如有具体问题,建议咨询烟台市医疗保障局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