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烟台城镇居民医保门诊是可以报销的。烟台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已经由50%提高至65%,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报销比例由70%提高至75%。
一、普通门诊报销
- 报销比例: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为65%。
- 最高报销金额:一档缴费的参保居民最高可报销200元,二档缴费的参保居民最高可报销350元。
- 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可选择1家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作为普通门诊统筹定点。
- 起付线:一个医疗年度内普通门诊就医没有起付线。
二、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报销
- 报销比例:医保报销范围内的降压药、降糖药可报销75%。
- 最高报销金额:一年能报销600元,同时患有两种病的患者一年最高能报销1000元。
- 定点医疗机构:可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两病”待遇。
- 起付线:无起付线。
三、门诊慢特病报销
- 甲类门诊慢特病:年度起付标准为300元,一档、二档缴费的参保居民报销比例分别为40%、60%。
- 乙类门诊慢特病:年度起付标准为300元,一档、二档缴费的参保居民报销比例分别为35%、50%。
四、其他门诊保障
- 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门诊用药保障:个人按规定比例自付后的合规药费部分,一档、二档缴费的参保居民由统筹基金分别按40%、60%的比例支付。
- 未成年居民意外伤害门诊保障:超过60元以上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按90%比例支付,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
通过以上信息可以看出,烟台城镇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政策涵盖了普通门诊、高血压糖尿病门诊、门诊慢特病等多种情况,为参保居民提供了较为全面的门诊医疗费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