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办理归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其下属的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具体来说:
- 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品生产许可的政策、规章和标准,指导和监督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
- 2.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查、决定和发证工作。
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申请:申请人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3.审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的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工艺流程、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现场核查。
4.决定:根据审查结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5.发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
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可以咨询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访问其官方网站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