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全省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报销比例及标准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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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村中心卫生室
报销比例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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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卫生院
报销比例40%,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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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30%,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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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20%,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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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60%,起付线1000元(超过部分按1000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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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40%,起付线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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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30%,起付线1000元。
三、大病补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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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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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10000元:补偿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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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8000元:补偿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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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1元以上:补偿比例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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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
- 儿童先心病、肺癌等8种大病,补助比例达70%;尿毒症、肿瘤门诊放疗化疗等12种大病,补助比例70%。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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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不同级别医院起付线标准不同,部分病种(如二级医院)无起付线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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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补偿限额 :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住院补偿无统一限额,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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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部分省份(如四川省)对省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更低(60%),省外非定点医疗机构仅50%。
建议参保人员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具体报销细则,尤其是异地就医和特殊病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