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计算公式
一般纳税人采用购进扣税法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具体计算步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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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销项税额的计算
当期销项税额是按如下公式计算求得的:
其中,当期销售额的确认包括两方面:
- 销售额范围的确认:包括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取得的销售额和发生各种视同销售行为时,应当计算纳税的销售额。
- 实现销售的时间的确认:亦即销售额是否属于“当期”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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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进项税额的计算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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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额的计算
将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即可得到应纳税额。
举个例子:
某一般纳税人本月销售甲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销售乙货物,取得含税额11.7万元。本月向外购原材料不含税价100万元,取得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运费10万元,装卸费1万元,保险2万元,均收到增值税普通发票,则该企业本月应纳税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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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项税额:
- 甲货物:万元
- 乙货物:万元
- 总销项税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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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
- 外购原材料:万元
- 运费、装卸费、保险等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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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额:
- 万元
所以,该企业本月应纳增值税额为14.3万元。
注意事项:
- 销售额通常指的是不含税销售额,如果给出的是含税销售额,则需要先将其转换为不含税销售额。
- 进项税额的抵扣需要取得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一般不能抵扣。
-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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