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贵阳医保政策调整,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及标准如下:
一、城乡居民医保(2024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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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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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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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一级及未定级医疗机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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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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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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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待遇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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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级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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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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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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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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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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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工医保(2024年调整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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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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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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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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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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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70岁以上):三级医院50%、二级医院60%、一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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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待遇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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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1300元(首次)或650元(第二次及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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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三级医院55%、二级医院60%、一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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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自付比例: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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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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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城乡居民医保由400元提至500元,职工医保由4000元提至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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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特病门诊保障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等费用纳入报销,报销比例达8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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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待遇 :产前门诊检查最高报销600元,叠加普通门诊待遇后年度可报销1100元。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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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无起付线,但年度限额为500元(城乡居民)或1300元(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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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随医院级别降低,退休人员享有一定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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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参保人员转入贵阳医保需按相关规定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以上信息综合自贵阳市医疗保障局及政府公开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