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职工医保报销范围涵盖门诊、住院及特殊疾病等多个方面,具体如下:
一、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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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包括普通门诊、专家门诊、急诊诊察费、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种、门诊大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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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覆盖普通病房床位费、手术费、药品费、诊疗项目费等,但需符合医保目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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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与门诊特殊病种
如恶性肿瘤、尿毒症透析等重症疾病,可享受专项报销。
二、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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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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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负段 :一级医院500元/年,二级700元/年,三级9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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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超过自负段后,一级80%、二级75%、三级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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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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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1500元/年(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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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根据医院等级,一级85%、二级80%、三级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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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63万元,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继续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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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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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限制
仅报销医保目录内的诊疗项目、药品和医疗器械,部分特殊项目(如美容整形、部分药品)可能不在报销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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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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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优先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不足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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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个人账户仅限门诊使用,不可用于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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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与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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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按时缴费,医保年度(2025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内发生的费用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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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与在职职工的报销比例不同,需注意区分参保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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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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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美容整形、牙科治疗(如补牙、拔智齿)等非必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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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居民医保不报销门诊大病、家庭病床等待遇。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以医保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