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授权6位近亲属共享使用
家庭共济功能允许参保人将个人账户余额用于支付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的自付医疗费用或居民医保缴费,实现家庭内部医疗资金互助。
一、适用条件与范围
共济对象
- 授权人需为抚顺市职工医保参保人,被共济人需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近亲属,且双方均参加辽宁省内基本医保。
- 共济关系不限同一城市,但需同一省份参保。
共济内容
仅限个人账户余额共享,不含统筹基金;被共济人就医时仍使用本人医保卡,系统按绑定顺序扣款。
二、绑定与使用流程
线上操作
- 关注“抚顺医保”微信公众号,实名认证后进入“服务大厅”-“家庭共济”,按提示添加成员并提交。
- 解绑需由授权人或使用人通过同一入口操作。
就医结算
- 被共济人需出示本人医保电子凭证,系统优先扣除其个人账户余额,不足部分从授权人账户划扣。
- 代购药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及患者医保卡。
三、注意事项
跨省限制
目前家庭共济资金仅限辽宁省内使用,跨省异地就医暂未开通。
账户安全
建议及时修改共济账户默认密码(如000000),避免资金风险。
通过家庭共济功能,抚顺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优化家庭医疗支出结构,尤其适合个人账户余额充足但家庭成员医疗需求较高的家庭。绑定后长期有效,解除灵活,需注意使用范围和操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