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居民医保异地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类型、医疗费用区间及参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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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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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8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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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5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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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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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以上至3000元: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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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5000元: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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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0000元: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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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0000元至最高支付限额: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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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异地转诊及急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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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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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在参保地本地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如参保地90%则异地按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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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定点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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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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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抢救
- 报销比例在参保地本地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
三、特殊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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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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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90%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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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贵重药品及特殊检查/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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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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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重药品: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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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检查/治疗: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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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需提供医疗费用收据、清单、诊断证明等材料,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2-2025年最新文件,具体执行以参保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