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发的年终奖申报个税的方法
计税方式选择
2025年发放的年终奖有两种计税方法可供纳税人选择:
- 单独计算纳税:在2027年12月31日前,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公告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例如小张年底取得奖金4.2万元,选择单独计税,用42000元除以12个月得出3500元,从综合所得月度税率表中,3500元对应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应纳税额为42000×10% - 210 = 3990元。
- 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计算综合所得全年应纳税额的公式为:综合所得全年应纳税额 =(综合所得收入额 - 60000元 - 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 - 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需根据综合所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按照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纳税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更划算的计税方式。并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申报时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通知,2025年4月纳税申报截止至18日。由于年终奖在2025年4月发放,属于2025年度的收入,需在发放次月进行申报,即2025年5月申报期内完成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22日,因五月有五天假期,申报截止日期顺延)。每个单位在特殊情况下需要调整申报期限时,应提前向税务总局备案,确保合规经营。
申报流程
企业一般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进行申报,大致步骤如下:
- 登录系统:使用企业账号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 人员信息采集:确保员工的人员信息已准确录入系统,如有人员变动及时更新。
- 报表填写:
- 若选择单独计税,在“综合所得申报”板块,点击“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填写年终奖收入等相关信息。
- 若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在“综合所得申报”的“正常工资薪金所得”等对应项目中,将年终奖并入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一并填写。
- 税款计算:系统自动计算应纳税额。
- 申报表报送:确认申报数据无误后,点击“申报表报送”,将申报数据发送至税务机关。
- 税款缴纳:申报成功且通过税务机关系统校验后,进行税款缴纳操作。
需注意,新上线的电子税务局在推进过程中可能存在比对准确性问题。企业在提交减免税明细表时,若遇到比对不通过的情况,要确保申报时所有开票和销售收入数据准确、完整。若充实后的数据依然无法通过比对,可考虑选择强制提交,然后与税务机关保持沟通,解决可能的异常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