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年度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及扣除标准如下:
起征点
- 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每月5000元(每年60000元)。即纳税人的收入在扣除相关费用后,超过这一标准的部分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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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扣除
- 居民个人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这些属于税前扣除项目,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会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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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
- 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从覆盖从幼儿园到博士的全阶段教育。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由父母双方各自按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
- 继续教育:分为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学历继续教育在读期间每月扣除400元;取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当年,可扣除3600元。
- 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一定金额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 住房贷款利息: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 住房租金: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 赡养老人: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且指定分摊优于约定分摊。
-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每个婴幼儿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由父母双方各自按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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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扣除
- 个人养老金:每年缴费上限为12000元,可全额税前扣除,最高节税5400元/年。
- 税优健康险:每年最高扣除2400元,需保单含税优识别码。
- 公益捐赠:捐赠额未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扣除(特定情况可全额扣除)。
了解并合理运用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对于减轻个人税负、促进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纳税人应充分了解相关政策,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最大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