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5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2025年4月份的申报纳税期限已经明确如下:
- 常规申报纳税期限: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
- 2025年4月特殊调整:由于4月4日至6日放假3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8日。
因此,2025年4月的纳税申报期截止时间为 4月18日。请大家合理安排好时间,按时完成报税。
其他注意事项
- 未开票收入申报增值税:未开票收入也需要申报增值税,具体申报方式可以参考相关指南。
- 企业所得税预缴: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也需要在4月18日前完成。
- 房产税申报:按季度申报房产税的纳税人,需于4月18日前完成申报及缴款。
请大家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申报时间,避免因时间紧迫而导致的申报错误或遗漏。同时,建议纳税人密切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最新政策动态和通知,以便及时了解申报要求的变化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