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保分为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两者缴费时间规定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 城乡居民医保:
- 集中缴费期:城乡居民医保费统一按年征收,2025 年度集中缴费期为 2024 年 9 月 18 日起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止。在集中缴费期内完成缴费后,参保人员从 2025 年 1 月 1 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包括住院、门诊特殊疾病、门诊统筹以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等。集中筹资期外参保会有待遇等待期,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不能报销。
- 职工医保:
- 按月缴费:通常由用人单位在每月规定的时间内,通过银行代扣、网上申报缴费等方式,为在职职工缴纳医保费用。一般是在每月的上旬或中旬进行缴费,具体时间可能因单位和地区而有所差异。
- 退休人员:2009 年 1 月 1 日前已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缴费累计满 15 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不再缴费,继续享受医疗待遇;不足年限的应继续缴费至规定年限。2009 年 1 月 1 日后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年限须满 20 年,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不再缴费,继续享受医疗待遇;不足年限的应继续缴费至规定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