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医疗保障政策,退休职工在特病门诊的报销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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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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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报销 :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工作退休职工、因公伤残人员、二期及以上残废军人因病住院,医疗费用可全额报销(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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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报销 :工龄30年以上的退休职工报销85%,工龄21-30年的报销80%,工龄15-21年的报销80%,工龄不足15年的报销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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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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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为1300元,360天内仅限累计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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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上限为30万元,与普通住院封顶线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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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医保类型的衔接
- 特病门诊费用可视为住院费用,与普通住院费用合并计算起付线,不再单独收取。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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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政策为2024年最新标准,具体执行以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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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办理相关手续,建议咨询北京医保部门或定点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