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需满足特定条件
若父母持有有效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其随往子女可参加北京市城乡居民医保,并享受异地就医待遇。非京籍新生儿若父母取得该证件且孩子随往,也可参保,医疗费用可自出生之日起报销。
一、政策适用范围
参保条件
- 父母需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且子女无其他基本医疗保障(如新农合)。
- 符合条件的外埠户籍儿童包括:随军家属子女、在京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台胞子女等。
覆盖场景
- 门诊、住院、急诊及部分门诊慢特病(如类风湿关节炎)可直接结算。
- 京津冀地区就医无需备案,其他地区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二、办理流程
参保登记
父母需在子女符合条件后90日内,持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至居住地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
异地就医备案
-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完成:
- 登录家长账号,添加子女为亲情账户成员;
- 选择“为他人备案”,填写参保地、就医地及备案类型(长期或临时)。
-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完成:
就医结算
备案成功后,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在异地定点医院直接结算。
三、报销标准与限制
报销比例
- 门诊:社区医院报销90%,三级医院75%;住院起付线减半。
- 异地报销执行北京医保目录,但比例按参保地政策。
注意事项
- 急诊需先咨询参保地能否报销,部分情况需手工结算后回京报销。
- 自费项目(如美容、非医保目录药品)不纳入报销范围。
北京市医保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异地儿童提供了便利,但需严格遵循参保和备案流程。建议提前咨询医保部门(如010-12321)确认细节,确保顺利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