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2023年江苏省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如下:
一、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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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标准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暂按 4494元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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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标准
同期,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 24042元 执行。
二、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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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单位20%、个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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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单位12%、个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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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单位2%、个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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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单位0.6%、个人不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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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单位2%、个人不缴
三、政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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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标准调整
2023年下限标准较2022年提高了385元(从4109元增至4494元),上限标准提高了354元(从23738元增至240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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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时间
该标准适用于2023年全年,2024年1月1日起将按2022年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下限)和60%(上限)重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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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调整
2024年缴费基数标准预计在2025年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调整。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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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通常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但不得低于下限或高于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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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缴费金额由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无需直接操作。
以上信息综合了江苏省政府官网及权威媒体报道,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