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制度是确保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的重要措施。以下将详细介绍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执业风险管理策略以及执业监管机制等方面的内容。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
自查内容与要求
- 自查内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主要包括医疗机构资质、执业及保障管理,医务人员资质及执业管理,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与临床研究,医疗质量管理,传染病防治,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精神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医疗文书管理等。
- 自查方式: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可以分为全面自查、专项自查和日常自查。全面自查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项自查根据依法执业风险隐患情况、医疗纠纷或相关部门要求等开展,日常自查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
自查管理与结果运用
- 自查管理: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对辖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情况进行监测评价指导。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通过现场核查、书面核查、在线核查自查年度总结等方式,定期检查辖区医疗机构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 结果运用:自查结果将纳入医疗机构定级、评审、评价、考核的指标体系,并作为行业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对按要求开展依法执业自查、如实报告自查结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的医疗机构,可以适当降低抽查频次;对未按要求开展依法执业自查、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到位、自查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医疗机构,可以提高抽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
医疗机构执业风险管理
风险识别与评估
- 风险识别: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依法执业风险管理,完善风险识别、评估和防控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 风险评估:结合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投诉举报涉及依法执业问题、行政处罚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等信息,对医疗机构自查和执业风险评估情况进行书面核查。
风险防控措施
- 防控措施:医疗机构应当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确定整改时间表,督促落实,并做好整改报告留存备查。对重大违法执业行为,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动态监管: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长效监管机制,不断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依法执业风险管理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医疗机构执业监管机制
监管主体与责任
- 监管主体: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的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的管理。
- 监管责任: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对辖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情况进行监测评价指导。
监管方式与手段
- 监管方式: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通过现场核查、书面核查、在线核查自查年度总结等方式,定期检查辖区医疗机构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 监管手段: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提高监管效率和准确性。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执业风险管理策略以及执业监管机制是确保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的重要措施。通过建立健全的自查制度、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以及有效的监管方式,医疗机构可以不断提升依法执业管理水平,确保医疗服务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