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快速检测(POCT)管理办法
一、总则
- 定义与范围
POCT(现场快速检测)指在采样现场利用便携式分析仪器及配套试剂快速获取检测结果的方式,广泛应用于急诊科、病房、重症监护室等临床科室。 - 管理目标
规范POCT使用,确保其在医疗机构内合理配置、安全有效,缩短诊疗时间并提供可信、低成本的检测服务。
二、组织领导
- 行政职责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辖区医疗机构POCT质量管理工作。 - 技术指导
委托临床检验中心开展技术指导,包括培训考核、质量控制及项目验证等。
三、人员资质与培训
- 资质要求
检测人员需通过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不合格者需重新培训直至合格。 - 职责分工
操作人员需严格执行标准流程,保留检测记录;科室负责人需定期参与质量管理会议。
四、仪器与试剂管理
- 设备准入
选用经国家认证的仪器和试剂,定期进行性能验证和维护校准。 - 采购与储存
建立采购验收制度,规范储存条件,确保试剂在有效期内使用。
五、质量控制
- 质控流程
实施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检测结果需与检验科数据比对,确保准确性。 - 记录与追溯
完整保存检测原始数据、质控记录及操作日志,实现全流程可追溯。
六、监督管理
- 多部门协同
卫健委联合医保、药监等部门开展穿透式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 动态评估
定期对POCT项目进行效果评估,调整或淘汰不符合临床需求的检测项目。
该管理办法通过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质量控制及动态监管机制,旨在保障POCT检测的规范性和安全性,提升医疗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