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职工医保的门诊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的级别有所不同。以下是详细的报销比例和相关政策信息。
济宁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
一级医院
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在一级医院的门诊报销比例均为80%。
二级医院
在职职工在二级医院的门诊报销比例为70%,退休人员为75%。
三级医院
在职职工在三级医院的门诊报销比例为60%,退休人员为65%。
最高支付限额
一个自然年度内,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自然年度支付限额为3500元,退休人员为4500元。对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自然年度基金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由大额医疗补助资金支付,自然年度支付限额为1000元。
济宁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一级医院
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在一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均为90%。
二级医院
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在二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均为85%。
三级医院
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在三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均为85%。
最高支付限额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对于超出职工医保住院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符合医保规定的费用,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一个自然年度内支付限额为50万元,支付比例为90%。
济宁职工医保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报销比例
支付比例
对于超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以上的费用,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支付比例为90%,年度支付限额为50万元。
济宁市职工医保的门诊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的级别有所不同,一级医院的报销比例较高。门诊和住院的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3500元和20万元,超过部分由大额医疗补助资金支付。这些政策旨在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