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三季报业绩预告的披露要求因板块和具体情况而异,主要规则如下:
一、强制披露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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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主板
若预计前三季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必须预告:- 净利润为负值
- 实现扭亏为盈
- 净利润同比上升或下降超50%
- 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 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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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
需强制预告的情形包括:- 净利润为负值
- 净利润同比波动超50%。
二、自愿披露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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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深交所)
季度业绩预告属于自愿性披露事项,无论业绩是否波动,公司可自行决定是否预告。 -
深交所其他情况
- 若未达到上述强制披露标准(如业绩波动小、基数较低等),公司可不预告。
- 2022年后,深交所已取消对一三季报预告的强制要求,仅保留半年报和年报的强制披露规则。
三、其他注意事项
- 披露时间:深交所主板需在10月15日前完成强制预告的披露。
- 新规影响:证监会自2025年5月1日起取消一三季报的强制披露要求,但该政策尚未生效(当前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
- 违规风险:若公司选择预告,需确保预告数据与实际数据无重大差异,否则可能被处罚。
综上,三季报预告的披露需结合公司所属交易所、板块及业绩具体情况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