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中小板上市公司年报业绩预告需满足以下时间要求及披露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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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披露情形
若预计出现以下任一情形,需在次年1月31日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 净利润为负;
- 净利润同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
- 扭亏为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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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披露规则
- 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3月及之后的公司,需在次年2月底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
- 若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月之前,可豁免业绩快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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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节点
- 除年报外,中小板公司还需在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对下一报告期的业绩预告。例如,第一季度业绩若涉及净利润为负或大幅波动,需在3月31日前预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