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电子凭证的证件号码与身份证号码存在以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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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码规则
医保电子凭证的编码与身份证号一致,均采用18位数字组成,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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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6位:地址码,表示参保人户籍或参保登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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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8位:出生日期码,按YYYYMMDD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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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4位:顺序码和校验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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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密码设置
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最后7位数的前6位,仅用于激活阶段,后续需修改为个人密码后方可用于医疗费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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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变更处理
若身份证号、姓名等核心信息变更,需解除当前凭证绑定后重新申领;若仅手机号变更,可通过医保平台在线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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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证件号码的区别
医保电子凭证的编码与银行卡号、手机号等均无关联,确保了医保信息的安全性
注意 :医保电子凭证与实体卡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丢失或过期需及时申领新证,避免影响就医购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