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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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缴纳增值税
若季度销售额(含普票和专票)超过30万元,需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再享受免税政策。增值税征收率一般为1%或3%(部分行业适用5%)。
计算公式:- 适用1%征收率:应纳税额 = 不含税销售额 × 1%
- 适用3%征收率:应纳税额 = 不含税销售额 × 3%
- 适用5%征收率:应纳税额 = 不含税销售额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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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税减半征收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税以增值税为计税依据,若增值税已缴纳,则附加税按实际税额的50%征收。
二、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处理
- 企业所得税:按利润缴纳,税率为25%(小微企业可享受部分减免)。
- 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35%税率缴纳。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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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要求
- 即使销售额未超过免税额度,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仍需单独缴纳增值税。
- 需按时完成增值税申报,避免逾期产生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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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风险提示
- 连续三个季度销售额接近30万元可能触发税务系统预警,建议合理规划开票时间和金额。
- 避免虚开发票或拆分收入等违规行为,确保业务真实性和数据一致性。
四、政策依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 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2025年有效)。
建议企业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并关注政策动态以合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