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未报送年度报告的补报流程如下:
一、补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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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公示系统
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企业信息填报”,选择“个体工商户登录”,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联络员身份证号等信息登录。 -
选择补报年度
登录后点击“年度报告填写”,选择需补报的年度(如2024年度未报则选对应年份)。 -
填写年报信息
- 逐项填写基本信息、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内容;
- 注意系统默认金额单位为“万元”,仅需填写数字无需添加单位;
- 如无实际经营数据,可仅填写认缴信息或标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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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并公示
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公示”,完成补报。
二、线下补报方式
若线上操作困难,可携带以下材料到属地工商局窗口办理:
-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 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财务报表(如有)。
三、补报后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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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经营异常状态
补报完成后,若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登录系统查看异常原因;
- 下载并填写《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 向属地工商部门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待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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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风险
部分地区对逾期未年报的个体工商户可能处以罚款,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四、特殊情况处理
- 已停业的个体户:建议直接办理注销手续,避免后续法律责任;
- 信息填报错误:可联系属地工商部门申请更正。
提示:目前(2025年3月31日)已超过2024年度年报正常报送期(1月1日-6月30日),需尽快补报以减少处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