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就医报销比例:
-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河南省低保户每年发放3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基本医疗报销方面与一般群众的报销政策基本一样,有些地方会免除乡镇卫生院的起付线。
-
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对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户、农村低保户、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实施“一降一提高”倾斜政策,即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参保居民一个保险年度内累计合规自付费用超过起付线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比例分段支付。取消农村低保户大病保险年度内报销封顶线。
-
河南省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困难群众(建档立卡户、农村低保户、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住院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一个参保年度内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在大病保险起付线以内(含)的部分,直接由大病补充保险按政策报销;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首先由大病保险报销,剩余部分由大病补充保险按政策报销。
-
住院医疗救助:城乡低保对象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报销后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个人自付费用的70%救助,年度住院最高救助限额为10000元。
-
异地就医医保报销:异地就医医保报销需要提前办理转诊审批表和居住证明。然后拿着医保本、身份证、诊断证明书、住院通知单、住院押金条收据等,到收费结算处办理出院手续。办完出院手续后,去该医院医保科要一份该医院是医保定点医院的通知复印件和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带着所列的材料,去本地政务服务中心或者镇(街道)医保办,办理报销事项。
-
低保户住院报销:低保户住院报销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等。在住院前或住院后3日内打老家新农合咨询电话对住院就医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出院后必须在居住所在地由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出具一份居住证明,如果是在外务工,需有务工单位出具务工证明。出院后持病历复印件、汇总明细单、住院收费票据、出院证明,再拿着患者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及居住或务工证明回参合所在地报销。如果是从参合所在地直接到省外住院化疗,必须在走之前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然后才可去外地住院治疗。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报销比例和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医保局获取更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