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费用
无法查明的现金短缺在会计处理中应计入 管理费用 科目。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会计分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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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短缺时的初始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贷:库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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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后的账务处理
若无法查明原因,经批准后:
借:管理费用——现金短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二、相关科目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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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用 :用于核算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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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 :核算企业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等,仅适用于已知责任方的现金短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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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外收入/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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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外收入:用于核算与企业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如现金溢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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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外支出:用于核算与企业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如现金被盗、火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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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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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不属于营业外支出,因为营业外支出通常与非常规损失相关(如自然灾害导致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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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后续发现责任人或保险公司应赔偿,需调整相关科目(如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
综上,无法查明的现金短缺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过渡,最终计入“管理费用”,以反映管理活动中的潜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