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门诊特殊病种申请流程
申请条件
申请享受自治区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的参保人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 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在职职工。
-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出工作岗位时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25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须满5年以上)的退休人员。
- 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填写授权委托书。
所需材料
- 申报材料:按申请的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提供申报材料,包括疾病证明书、近两年病史资料(含门诊病历、出入院记录)、既往手术记录、有确诊意义的检查化验结果报告(其中带*号为必要材料,其余为辅助材料)。各病种所需检查化验结果报告和诊断标准有所不同,例如:
- 冠心病:检查化验结果报告需提供冠状动脉造影或冠脉CTA检查报告、心电图检查阳性报告其中之一;诊断标准需符合临床表现为发作性胸痛或既往有发作性胸痛或心肌梗死病史,且符合心电图检查提示心肌缺血证据或选择性冠状动脉造影阳性或冠脉CTA阳性。
- 高血压病(非高危/高危组):非高危组需非同日三次诊室血压记录,诊断标准为在未使用降压药物情况下,非同日3次诊室血压值高于正常等;高危组除了非同日三次诊室血压记录,还需符合病史及检查化验条件中任何一条及相应诊断标准。
- 糖尿病:需两次静脉血糖检查报告(空腹、随机血糖以及糖耐量后2小时血糖)、糖化血红蛋白;诊断标准包括有多尿、多饮、多食、消瘦症状(如有)等。
- 《广西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表》: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后,需要由医师签字并加盖定点医疗机构公章。
- 近两年病历资料:可提供出院记录、手术记录、门诊病历,仅提供门诊病历的,同时提供疾病诊断证明。需确保是本人的近两年病历资料且真实。
办理方式及流程
定点医疗机构申报
在南宁市统筹区内的申请人可直接持对应病种所需材料到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办(科)办理申报手续。
医保网厅办理
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可以通过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 登录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s://ybwt.ybj.gxzf.gov.cn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注册认证后,点击个人登录›››扫码登陆。
- 点击“我要办”,选择“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待遇资格认定”。
- 在门慢门特登记信息填写带*号信息。
- 按照文件上传列表上传相关材料后点击“保存”。
- 点击“提交”。(注意:需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注册后扫码登陆医保网厅方可办理业务申请)
医保经办服务点办理
因特殊原因无法在定点医疗机构或者网上申请的参保人员,可持申报所需材料就近选择医保经办服务点办理,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资格申请业务已全面实现同城通办。
以柳州为例,办理流程为提交申请(即时)→受理(即时)→专家评审(10个工作日)→决定(即时)→结果反馈(即时),法定时限为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为自医保信息系统登记时间开始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