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需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符合条件的农垦医保参保人员转入哈尔滨市医保时,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余额可按规定续接,但需注意办理时限与材料要求。
一、政策依据与适用范围
- 转移条件:需满足哈尔滨市医保参保条件(如户籍、工作或居住证明),且原农垦医保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 政策文件:依据《黑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省内医保关系转移实行无缝衔接。
二、办理流程与材料
- 申请材料:
- 原农垦医保参保证明及缴费记录。
- 身份证、户口本等身份证明材料。
- 哈尔滨市参保登记表(需新单位或社区盖章)。
- 办理步骤:
- 向原农垦医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出凭证。
- 持凭证至哈尔滨市医保中心办理转入,审核通过后完成账户划转。
三、注意事项
- 时效性:转移手续需在农垦医保停保后3个月内办理,逾期可能影响待遇享受。
- 账户处理:个人账户余额可一次性划转至新医保卡,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待遇衔接:转移期间若中断缴费,需按哈尔滨市规定补缴,否则等待期内无法报销。
医保关系转移涉及民生保障,建议提前咨询两地医保部门,确保材料齐全、流程合规。合理规划转移时间可避免待遇空窗期,保障医疗权益不间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