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及全国总工会相关规定制定,主要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安徽省内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
二、管理原则
- 遵纪守法原则
依法组织收入,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工会相关制度,严肃财经纪律。 - 经费独立原则
基层工会需取得法人资格,设立独立银行账户,实行经费独立核算。 - 预算管理原则
所有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年度预算需经同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报上级工会备案。 - 服务职工原则
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维护职工权益。 - 勤俭节约原则
严控开支范围及标准,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 民主管理原则
定期公开经费使用情况,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计。
三、预算管理要求
- 预算编制需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审批,并报上级工会备案。
- 调整预算需履行相同审批程序。
四、经费使用方向
- 职工服务支出
包括困难帮扶、教育培训、文体活动等。 - 工会活动支出
用于会员大会、专题调研、职工集体福利等。 - 必要行政支出
主要用于工会日常办公及专职工作人员薪酬。
五、监督机制
- 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预算审查及执行情况监督。
- 定期向会员公开账目,接受民主监督。
六、其他要求
- 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列支经费。
- 不得将工会经费用于非职工服务相关事项。
以上规定自2021年11月修订后实施,具体执行需结合安徽省总工会最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