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材料和我的知识,以下是关于处方保存年限的详细说明:
- 1.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限为1年
- 2.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
- 3.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
- 4.药品零售企业:根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药品零售企业应当保存处方不少于5年。
- 5.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记录、资质材料和购销记录应当保存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且不得少于5年。
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保存期限均不超过5年。只有药品零售企业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的购销记录、资质材料和购销记录需要保存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