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限为 1 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 2 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 3 年。
一般情况下,没有单纯某种处方的保存期限是 5 年。但在药品网络销售方面,有相关规定要求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应当在处方药销售后一个月内从第三方平台下载并保存处方、在线药学服务等记录,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 5 年,且不少于药品有效期满后 1 年。储存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为自药品有效期满之日起不少于 5 年。
在德国,有一种白色处方被称为 “T 处方”,这类处方中的药品含有免疫调节剂,相关文件需要保存至少 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