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保后单位续保
个人缴纳的医保转为单位缴纳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办理流程
-
个人办理停保手续
- 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停保手续。
-
单位办理续保手续
-
新单位需为个人办理社保增员手续,提交以下材料:
-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
《转移单》(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盖章)
-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
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
-
-
社保关系转移接续
- 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接收单位材料后,办理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二、注意事项
-
缴费年限和待遇
- 转移后缴费年限和金额可合并计算,待遇从次月开始享受。
-
材料要求
-
必备材料包括身份证、社保号、劳动合同、工资单、转移单等。
-
若涉及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
-
-
时间节点
- 建议在离职后30日内办理转移手续,避免影响待遇享受。
-
特殊情况处理
- 若单位未及时办理续保,可向社保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三、办理材料清单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社保号
-
劳动合同
-
工资单
-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
《转移单》
-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
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若适用)
-
《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若适用)
通过以上步骤,个人缴纳的医保可顺利转为单位缴纳,确保社保权益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