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能不交医保的原因主要基于以下法律和制度层面的规定:
一、法律依据与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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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强制参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的将面临罚款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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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覆盖范围
社保法明确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列为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涵盖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无论企业类型、用工形式(全职/兼职)。
二、不缴医保的违法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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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与罚款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社保部门可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可处欠缴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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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与赔偿
若因单位未缴导致职工无法享受医保待遇(如重大疾病治疗),单位需承担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差额,且可能面临劳动仲裁或诉讼。
三、医保不缴的直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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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自费
停保后职工将无法使用统筹基金报销,重大疾病等高额医疗费用需全额自费,可能引发经济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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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待遇中断风险
医疗保险连续缴纳年限越长,报销比例越高。断缴可能导致未来医疗费用报销比例降低,甚至失去门诊、住院等保障。
四、特殊情形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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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可自愿选择缴纳医保或养老险,但单位无强制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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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员工 :单位自用工即需参保,试用期不享受社保待遇。
总结
医保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强制参保属性。单位若拒绝缴费,不仅需承担法律责任,还会损害职工权益。建议职工主动查询社保状态,遇到欠缴问题及时通过劳动仲裁或社保部门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