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保险的个人和公司缴纳比例,根据最新政策规定如下:
一、单位缴纳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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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企业
在职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缴费比例为 7.5% (含生育保险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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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行业/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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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及省属单位:单位缴费比例为 9% (含生育保险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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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用人单位:单位缴费比例为 8.6% (含生育保险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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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缴纳比例
- 职工个人 :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 2% 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缴费基数调整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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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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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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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低于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按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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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高于300%,按3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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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确定时,以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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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入个人账户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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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年龄段的职工,单位缴费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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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35岁: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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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5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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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以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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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4.3%-4.8%(按年龄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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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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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以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8.6%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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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比例可能因地方经济政策调整,建议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全国通用政策及地区性调整,实际执行中需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