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和搜索结果,深基坑开挖深度达到或超过5米时,必须进行专家论证。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需要专家论证的条件
- 深度标准
- 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槽)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必须进行专家论证。
- 即使深度未超过5米,但若地质条件复杂、周边环境敏感(如邻近建筑物、地下管线)或影响毗邻构筑物安全,仍需专家论证。
- 其他特殊情况
- 地下室层数≥3层(含3层)的基坑,无论深度是否超过5米,均需专家论证。
- 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分布的基坑,需单独论证。
二、论证流程与要求
- 方案编制
- 施工单位需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内容需包含支护结构设计、土方开挖步骤、降水措施、监测计划等。
- 若涉及分包(如专业支护单位),需由总包单位统一组织论证。
- 专家评审内容
- 方案完整性、计算书合规性、施工安全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
- 重点审核支护结构选型、土方开挖顺序、时空效应控制(如分层分块开挖)、应急预案等。
- 审批与实施
- 方案经专家论证后需修改完善,并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
- 未经论证或审批的深基坑工程,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三、常见误区澄清
- 局部超深是否需论证?
若基坑某部位(如电梯井)深度超过5米,仍需整体进行专家论证,不能通过“错台开挖”等方式规避。 - 自然放坡是否需论证?
自然放坡属于支护方式之一,若总深度≥5米,仍需论证。
四、违规后果
- 未进行专家论证的深基坑工程,可能面临施工许可被暂停、行政处罚,甚至引发坍塌等安全事故。
总结:深基坑开挖深度≥5米时,必须进行专家论证;若深度未达5米但存在复杂地质或环境条件,也需论证。施工单位需严格遵循流程,确保方案安全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