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院四系”是中国法学教育界对九所顶尖法学院校的统称,分为“五院”(五所政法类高校)和“四系”(四所综合性大学的法学院)两部分:
一、五院(政法类高校)
- 中国政法大学
- 前身为1952年成立的北京政法学院,现为教育部直属高校,以诉讼法、宪法与行政法等学科见长。
- 西南政法大学
- 前身为1950年创建的西南政法学院,以刑法、法理学等实务教育著称,被誉为“法学界的黄埔军校”。
- 华东政法大学
- 前身为1952年成立的华东政法学院,优势学科包括民商法、经济法及国际法,依托上海区位资源突出涉外法律实务。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由中南财经学院与中南政法学院合并组建(2000年),以财税法、知识产权法等交叉学科为特色。
- 西北政法大学
- 前身为1958年成立的西北政法学院,扎根西北地区,刑事司法和民族法学领域研究突出。
二、四系(综合性大学法学院)
- 北京大学法学院
- 前身为1904年设立的法律学系,学科体系完备,国际法、宪法学等领域领先。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 前身为1950年成立的法律系,以民商法、宪法与行政法的理论研究见长,注重立法实践结合。
- 武汉大学法学院
- 前身为1908年设立的法律系,国际法、环境法等学科优势显著,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
- 吉林大学法学院
- 前身为吉林大学法律系,理论法学研究基础深厚,学科覆盖面广。
补充说明
- 历史渊源:五院均源于1950年代院系调整时期成立的政法学院,四系则为传统综合性大学中的法律系发展而来。
- 现状地位:这些院校至今仍是中国法学教育的核心力量,校友广泛分布于司法系统、学术界及实务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