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兴宁市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信息,包括咨询电话、参保方式、报销流程和报销范围等,是许多居民关心的问题。以下将详细介绍这些信息。
兴宁市农村合作医疗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兴宁市农村合作医疗的咨询电话是0753-3256057和0753-3257220。这些电话位于兴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二楼(1-13号窗口)。
其他联系方式
还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梅州本地宝”获取更多信息,并在对话框回复【城乡医保】获取参保指南、缴费方式、线上办理入口、报销比例及报销方式等。
兴宁市农村合作医疗参保方式
缴费标准
2024年度兴宁市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40元,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020元。
参保对象
参保对象包括未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本市户籍居民、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在校学生、持有本市居住证的未在原籍地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等。
缴费方式
缴费方式包括线上和线下两种,线上可通过“粤医保”、“粤省事”、“粤税通”等渠道;线下可通过代征银行窗口、税务部门窗口、签约银行扣款等方式。
兴宁市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流程
住院报销
住院报销需要携带的资料包括住院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身份证和农村合作医疗证等。报销流程包括将资料提交给村(社区)合作医疗联络员,再由镇合作医疗联络员报镇农医办,最后由镇农医办送区农易办结报中心进行报销。
门诊报销
门诊报销需要携带的资料包括门诊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等。报销流程与住院报销类似,但需在就诊医疗机构直接刷卡报销。
特殊病种报销
特殊病种报销需要携带的资料包括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建议书、合作医疗证历本、病历、有关化验报告单等。报销流程与门诊报销类似,但需在县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后办理相关手续。
兴宁市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报销范围
报销范围包括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具体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级别的医院和不同额度的治疗费而不同。
报销比例
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二级医院(县内)为65%(6000元以下)和80%(6000元以上),三级医院(县内)为65%(6000元以下)和80%(6000元以上),市三级医院为55%(12000元以下)和75%(12000元以上)。
兴宁市农村合作医疗的咨询电话为0753-3256057和0753-3257220,参保方式和报销流程也较为详细。了解这些信息有助于居民更好地参与医保,享受医疗保障带来的便利和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