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四川省社保政策调整情况,医保缴费基数标准如下: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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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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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为2023年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90220元)的60%,即 4511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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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为2023年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300%,即 22555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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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
- 与单位职工一致,执行相同的上下限标准,即 4511元/月至22555元/月 ,并分为7个档次。
二、其他地区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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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 :上限为26313元,下限为75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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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 :最低缴费基数为85491元(月基数7124.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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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 :与全省统一标准一致。
三、政策调整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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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依据2023年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90220元)确定,按60%-300%比例设定上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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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需以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低于60%或高于300%的,分别按60%或300%核定。
四、生效时间
- 2024年7月1日起,全省统一执行新标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四川省政府官网及各地社保局发布的权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