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目前没有专门针对70岁老人的高龄补贴政策。其高龄津贴发放标准主要针对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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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基本养老金老人高龄津贴:具有哈尔滨市城区非农户籍,年龄在80—89周岁且无基本养老金人员,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年龄在90—99周岁且无基本养老金人员,每人每月也发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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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面发放老人高龄津贴:具有哈尔滨市城区户籍(含农业户口),且年龄在80至89周岁的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低保边缘困难家庭中的老年人,以及90至99周岁所有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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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具有哈尔滨市户籍,年龄在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500元。
需要注意的是,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户籍迁出哈尔滨市的,从户籍迁出次月起停止发放高龄津贴;长期到户籍地外居住的,应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备案,并建立联系渠道和联系方式,异地居住人员离开居住地后无法取得联系满3个月,将停止发放高龄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