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连云港市生育津贴政策主要调整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发标准
- 计发方式: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生育天数计算,基数以单位平均工资为准。
- 津贴天数调整:
- 正常生育产假由98天延长至158天(含国家规定98天+江苏省延长60天);
- 难产或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可叠加享受。
二、领取条件
- 参保要求:
- 女职工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生育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补助);
-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取消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限制,年度正常参保即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 申请时效:需在产假结束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三、配套支持措施
- 企业社保补贴:
- 2022年2月10日后生育二孩、三孩的女职工,企业可享受社保补贴:生育二孩补贴单位缴费部分的50%,三孩补贴80%,期限为6个月。
- 灵活就业人员待遇: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享受与职工同等待遇。
四、其他福利
- 护理假与育儿假:
- 男方享受15天护理假津贴;
- 子女3周岁前,夫妻每年各享10天育儿假(不叠加)。
以上政策通过延长产假、优化津贴计算规则、扩大覆盖范围及企业补贴等方式,减轻生育经济负担并提高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