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诊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要求,会诊登记本的管理职责通常由以下主体承担:
1. 科室管理
- 各临床科室需自行备存本科室的会诊登记本,用于记录本科室发起的会诊请求或被邀请参与的会诊信息。
- 主管医生负责会诊记录的整理和归档,需在会诊结束后及时将相关内容写入病程记录。
2. 医务管理部门监督
- 医务科(或类似管理部门)负责全院会诊制度的制定与监督执行,包括登记本的规范性检查。例如,多学科联合会诊需通过医务科审批并协调流程。
3. 专人执行
- 科室内部通常会指定专人(如护士长、医疗组长或值班医师)负责会诊申请单的传递、登记本的日常填写及存档。
总结
会诊登记本的管理遵循“科室具体执行、医务部门监督”的模式,日常操作由科室指派人员负责,并接受医务科在制度和流程层面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