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完全联网
珠海和深圳的社保尚未完全联网。尽管两地同属广东省,但各自拥有独立的社保统筹管理体系和政策规定,导致社保系统未实现全面互联互通。
一、两地社保联网现状
社保系统独立运行
珠海和深圳的社保系统目前仍保持独立,参保人需分别登录所在地的社保网站查询相关信息。部分联网功能
针对异地就医的特殊人员,社保系统在联网结算医疗机构中实现了部分功能互通。例如,符合异地就医备案条件的人员可在备案地使用金融社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直接结算医疗费用。“湾区通办”服务的推进
广东省已启动“湾区通办”服务,涵盖税务、社保等跨城协同业务,但尚未覆盖两地社保的全面联网。
二、社保转移政策
转移条件
- 需离开原参保地且不再返回就业。
- 携带参保凭证到新就业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
转移内容
-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 个人账户资金及单位缴费资金。
操作流程
- 领取参保凭证:记录参保起始时间、缴费月数及个人账户余额等信息。
- 提出转移申请: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交申请。
- 办理转移手续:包括资金转移及账户接续。
三、异地就医结算
联网结算医疗机构
符合异地就医备案条件的人员,可在备案地联网结算医疗机构直接使用社保卡或电子凭证支付医疗费用。待遇范围
- 普通门诊费用:从个人账户支付。
- 特定病种门诊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备案条件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四、社保待遇差异
| 项目 | 深圳 | 珠海 |
|---|---|---|
|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 单位13%,个人8% | 单位14%,个人8% |
| 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 门诊70%(二级及以下医院) | 门诊8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 单位0.7%,个人0.3% | 单位0.64%,个人0.2% |
| 最低缴费基数 | 2024年为5500元 | 2024年为4767元 |
| 养老金计发基数 | 2023年为11010元(全国排名第三) | 珠海基数较高,但未明确具体数值 |
五、总结
珠海和深圳的社保尚未完全联网,但部分地区实现了联网结算功能,如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可在备案地直接结算医疗费用。两地社保可通过转移手续实现关系接续。未来,随着“湾区通办”服务的深化,两地社保联网的便利性有望进一步提升。